
背景资料:自去年五月份,“鹿人”、“蛋人”、“木乃伊”等怪诞“行为艺术”就经常出现在上海的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市民的生活,上海人大代表也就此事提议立法进行限制。近期这种行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成愈演愈烈之势。
1 您觉得这种行为能算是行为艺术吗?您是怎么看待这种公共场合的这种行为?
事先我并不了解你以上提到的几人 ,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一个被混淆了的现象------好像只有一篇帖子以行为艺术的名义提到以上行为吧,所以不得不又再次想到,是部分媒体认识上的不全面以至于误导大众----这样的行为就叫行为艺术,大众对于媒体来说是不具备抗拒 分辨 识别能力的。
个人认为在其他国家这样类型的真人秀 卡通秀 闪客等早已屡见不鲜见怪不怪(鹿人网络上也有线索说是由DV工作室制作) 另一方面来说它的形成与出现的原因之一是面对快节奏强压下的现代生活的一种减压与宣泄。
2 如果您在街上或者地铁里看到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反应?
先观察他的动机,如果不是恶意或超越道德及公共意识底线的,我想我还是乐意接受的
3 行为艺术常常被大家所误读,处境比较尴尬,如何才能给艺术家们营造一个更好的空间,让大众能够更好的理解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作为一门独立于其他艺术门类的艺术在各种文化背景下它都有它的差异性,现场的互动,反馈和接收的信息产生的反观反思这都是作品的一部分,所以说在不同文化背景 或地点及不同受众下实施现场作品它的意义是不同的。由于受时间 地点 艺术家本身及现场的互动性也就是说现场性的局限 ,行为艺术离开了现场就进入了失语的困境,图片、 dv及文字的记录对行为艺术的梳理都有帮助,但这之间转换的过程其实就是对行为艺术本身最大的扼杀,在二次记录中过度解释及记录者本身的误读或记录的片段性,都进一步导致了观众的误读误解,所以说理解行为艺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到现场来 参与或组成现场的一部分
如何能更好的理解行为艺术或提供营造更好的环境还不得不提三个因素
1理解的文化背景:现代行为艺术的定义源于抛开物质媒介直接采用身体及现场这样最直接的形式表达,而这和中国人崇尚的内敛含蓄相互矛盾着 ,这种审美认知阻碍了对行为艺术的接受与理解,另一方面行为艺术虽早在20世纪60年代被西方国家定义但这种艺术样式被中国接纳采用也才短短十多年时间, 在早期探索实验阶段一些语言是完全独立于西方文化背景语境的, 所以说在这样一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作品的质量和学术定位也有待提高
2艺术批评,学术上的推动作用:艺术批评的价值是和艺术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两者相辅相成,新观念推动新形式的产生 新形式引发新思索,然而我们现在的处境是相对浩浩荡荡的中国当代艺术而言艺术批评显得滞后无力,进而面对另开门户的行为艺术,它重要的两个因素------现场的时间性和互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又阻碍了艺术批评的介入,造成一度的偏见妖魔化后现在又有了失语后的沉默,所以艺术批评要介入行为艺术 必须进入现场.
3媒体的责任感:是引导读者还是附和大众?媒体最终关注的是采集的信息是否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市场关注,所以吸引眼球就成了其首要目标,行为艺术往往就提供了这样的一个视觉片段。上面提到的艺术批评没有建立起对行为艺术一种学术性的梳理这也造成大众对行为艺术认识上的不足,以及在被媒体误报后也没有得到其他可供分辨判断的依据。就像以上提出的问题“鹿人”、“蛋人”、“木乃伊”等是不是行为艺术--------虽说理论上行为艺术可以包含一些相对而言更为主流的活动,比如:杂耍、体操等杂技,以及戏剧、舞蹈、音乐等,但这些一般归为表演艺术。行为艺术通常仅指视觉艺术范畴中前卫派(avant-garde)或观念艺术(conceptual art)的一种。然而大众对什么是行为艺术的概念还尚未明确的时候 ,一些媒体却因自身认识上的不足误导了大众称这样的行为即行为艺术。所以说媒体要具备对大众负责的责任感,不仅有传播作用更要具备教化意义。
4如何看待行为艺术触及法律或者道德底线的问题?
行为艺术一直是一种直接对大众进行呼吁对话交流的方式, 通过与观众直接的交流从而重新审视他们原有的艺术观及其与文化之间的联系。所以部分中国当代艺术观念在吸收西方行为艺术形式的时候不免只断章取义的拿来主义一些激进形式,且不说可不可以触及法律或道德底线, 如果说行为作者觉得必须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的话,前提是作者要为所做作品的后果付出相应的责任与代价 包括法律责任。但法律也相应的必须是人性化合理的法律约束。
5 由于行为艺术会有一些极端的行为,往往容易被指责炒作,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尊重每一个个体的表达权利,而对于艺术家个体来说作品采取的方式是其个体人文文化艺术修养的综合体现,这其中不乏只是为了极端而极端 ,炒作而炒作 ,对艺术本身并没有建设性的文化意义,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而有些作品是对社会或文化有积极意义及反思作用的,炒作其实也是其不可避免的的一部分。在这里我们不能批判大概念,只是就个体而言有高有低有好有坏,就好比油画有画的好的画的差的我们不能说油画都不好 。做饭有做的好吃和难吃的 ,我们不能说饭不好,行为艺术也是一样 ,有表达的到位的有不到位的,你不能说行为艺术本身不好,批判大概念是很可笑的。
6 您觉得目前国内比较好的行为艺术有哪些?哪些地方是您比较欣赏的?
从艺术本身来讲 ,只要不是触犯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作品 及从学术层面上来讲,对不合理的思维方式提出了问题的相关作品或说提出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都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作品
7 您是如何看待用法律来制约行为艺术这个问题的?
首先 要有科学的艺术法。 在西方艺术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基本都建立了相应的艺术法案。第二,艺术法不是制约艺术,而是推动艺术发展的。第三、法律来制约行为艺术 制约的不是艺术的意识形态而是行为艺术作品采取的形式本身,因为你无法用立场去评判观念的对错 ,但可以用形式对应触犯了什么法律来相应合理的制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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